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5日
走进崇义县铅厂镇义安村水口组村民钟军的新楼房,屋内窗明几净,亮亮堂堂。不远处,就是他的老屋。他说:“房子刚被洪水淹没的时候,感觉天都塌下来了。后来,财政所工作人员带着我去人保财险报案,没过几天就领到1万元赔款。”在这座“龇牙咧嘴”老屋和已经倒塌的偏房,人们仍可以看到明显的洪水淹过痕迹。
崇义县地处江西省赣州市西部山区,是山洪、火灾、山体滑坡等多发区。针对众多自然灾害造成农村房屋损失巨大的现象,该县财政局出台了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这项惠民政策。
从2009年开始,崇义县财政每年出资50余万元,为全县4万余户农村家庭的住房统一提供每户每年12元基本保费。在保险期限1年内参保农房根据受损程度农户可获最高1万元理赔。
“感谢党和政府,感谢财政部门为我购买住房保险,让我可以住得安心,现在不用担心下大雨了,可以睡上安稳觉,觉得生活越来越有奔头了。”村民钟军对未来生活充满憧憬。
据介绍,今年8月,省财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江西省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在萍乡、赣州、九江、景德镇、南昌、上饶6个设区市开展农房补贴试点,对6个试点市所属县(区)实施保费补贴政策。除此之外,对于分散供养的“五保”人员,其个人缴纳的保费由省、县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全额承担,充分体现了财政的关怀。
记者点评: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杜甫的诗句道出了房屋被天灾毁坏后人们的无奈与悲怆。长期以来,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屡见不鲜,尤其是在自然灾害频发的农村地区。
天灾面前,个人都显得既卑微又渺小。只有把力量统一起来,把财力集中起来,攥成拳头,形成合力,才是战胜灾害的不二法门。崇义县每年出资50余万元,为全县4万余户农村家庭的住房统一提供保费,为广大农户提交住房保险。保费虽少,作用却大,大大解决了农民朋友的急难愁问题,温暖了农民朋友的心。
保障群众“住有所居”,既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也是“五型财政”中“公共型”和“精细型”财政的应有之义。由此可见,农村住房保险的崇义实践,为探索农村抗灾救灾新模式打开了一扇窗口,充分体现出“五型财政”建设的特点。
今年,省财政实施的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试点,直接扩大了农房保险的政策受益面,走出了一条保障农房灾后重建、转移分摊自然风险的可靠、有效路子,将有效减少农民因灾致贫和因灾返贫的现象发生。
本报记者李冬明 通讯员黄义华 黄萍 李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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