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18日
按照今年年初财政工作会议上透露的信息,2011年度预算赤字还会在9000亿元左右,而前两年已经登堂入室的地方债还按照2000亿安排。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地方政府的债务将直接对中央财政还本付息,因此偿还债务的能力很有可能是各省分配额度的重要因素。由于各地政府缺钱早已是一种常态,地方政府债务已经开始引发人们对中国未来经济的担忧。
地方举债冲动
目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2009年,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发行地方债券2000亿元,利率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由于由中央财政间接提供信用,因此信用与利率接近于国债。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认为,地方政府缺钱成为常态,一是财政体制本身决定的,二是地方事权与财权不完全对称导致的,地方债是由中央政府代发的摆在明面上的债务资金,地方政府不是主要靠这部分内容解决资金问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急剧下降,而相应的政府职能却并未同比例减少。为了提供公共服务和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政府不得不大举借债,负债情况日益严重。
来自监管部门的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有9000多家,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末偿还债务达7.38万亿元,同比增长70.4%。而2010银监会第三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议披露:1.7万亿元地方债有坏账风险。
据有关报道,在中央金融“十二五”规划中,大力发展债券市场,包括启动市政债券,将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0)》,也建议在研究论证市政债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试行发行市政债券。更有专家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容忍地方融资平台贷款。
市政债券也就是地方债。其实从地方债发行伊始,争议就一直存在,地方债应该发行,这毫无疑义,但是在地方债发行之前,应该清理地方政府债务,但是因为那场让所有国家措手不及的金融危机,中国的地方债在没有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清理的情况下就仓促发行了。
地方债的发行最终选择由财政部代发的方式来解决发债主体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地方债的发行还没有成为常态。相对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贷款带来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地方债的发行风险更小一些,看上去也更合章法。
财政部预算司官员此前表示,财政部将会在2011年即将举行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报告地方公开发债问题的讨论结果。种种迹象显示,地方债的常态发行几乎已势在必行。房产新政的强力推行、地方投融资平台的清理,更是让地方政府融资难的问题日益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