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为进一步规范医药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卫生局联合行动,对中心城区各级各类社会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用药安全展开专项监督检查。
据介绍,执法人员分成5个检查组,对中心城区各级各类社会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卫生室等)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各社会医疗机构人员管理、科室设置及执业管理,医药广告、药房(或药柜)管理及用药安全等,并根据检查得分划分为不合格、基本合格、合格、优秀4个等级。对于被评为不合格的单位,将依照法定程序注销其执业许可证;评为基本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3个月后进行复查,视整改到位情况予以相应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
9月20日,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135家医疗机构,经综合评定,其中优秀17家,合格112家,基本合格5家,不合格1家,已建议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朱莉君 记者廖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