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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预计基金法修订草案有望年内获得通过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4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李曙光22日在2012年中国资本市场法治论坛上透露,《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已结束一审,有望在年内获得通过。

    李曙光表示,证券市场在过去几年发生了巨大变化,有关法律条文已远远落后于金融业的发展。在证券定义、监管、证券欺诈行为打击等方面,有关法律都应尽快作出调整。

    李曙光认为,私募基金不管是投资上市还是非上市的股权股票,都应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监管中。我国私募基金发展快速,占机构投资者份额的20%,仅次于公募基金48%,但是出现了非法集资等不良现象。为了规范PE发展,应将其纳入监管。

    李曙光说,《证券投资基金法》应对基金产品销售、外资在基金中占比、基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基金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以更加宽松的态度来对待基金产品。

    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一审稿》第19条允许基金从业人员及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只要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登记、审查即可。李曙光认为,从业人员买卖股票是个不争的事实,应放开对能否买卖股票的争议,而把重点放在买卖股票可能对于市场、投资者造成的减损或者产生的潜在影响。《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后或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从业人员及相关利益方、近亲属可以买卖股票,但要健全基金管理人对证券投资行为进行申报、登记、审查和处置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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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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