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1日
赣市金字〔2012〕11号
关于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宣讲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宣讲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宣讲工作。
二0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宣讲方案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使全市金融行业的干部职工透彻理解《若干意见》的主要精神,迅速将《若干意见》中的金融政策转化为推动发展的有效资源,现就做好《若干意见》宣讲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宣讲内容和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文件、颂党恩、促振兴”为主题,围绕《若干意见》的基本内容,深入宣讲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举措,着重讲清楚《若干意见》蕴含的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巨大历史机遇,尤其是金融业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以及全市金融行业的干部职工今后努力的方向和主要任务。
二、宣讲形式和时间
紧紧围绕全覆盖目标,实行集中宣讲与分散宣讲相结合,统一宣讲基调,突出宣讲重点。主要采取以下形式进行宣讲:
(一)各科室按照服务对象自行组织宣讲。地方金融科负责对各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宣讲;资本市场科负责全市证券机构和保险行业的宣讲工作。宣讲时间由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
(二)“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干部入户宣讲。我办将与中国银行赣州分行组成宣讲队,到所在“三送”示范点会昌县庄埠乡下基村进行宣讲,以简明通俗的方式,紧贴实际,进村入户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交流,让每位群众都了解《若干意见》的主要精神,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到每位干部群众心中。时间定为8月中旬。
(三)在金融网上开辟宣传专栏。将《若干意见》和省、市相关文件放在宣传专栏里,供广大网民学习交流,并时时更新关于苏区振兴发展工作的最新动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切实加强对宣讲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各科室各责任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讲活动摆在突出位置,严密组织、精心部署,要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宣讲活动。
(二)抓好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赣州金融网要认真做好宣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所有人员全力以赴,精心组织策划,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查,确保取得实效。办领导将对各服务单位进行抽查,调查宣讲情况,确保宣讲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