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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周延礼:加强社会监督 有效保障保险消费者权益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张兰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5日

    中国保监会日前召开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通报了近期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出席会议并指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是保监会今年的工作核心,全行业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已经初步形成了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对于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社会各界给予了大力支持和协助,目前各级监管机构已聘任了640名社会监督员。”据周延礼介绍,今年以来,保险监管机构综合运用“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的保险消费维权渠道来保护消费者权益,其中“12378”维权投诉电话运行良好,发挥了重要的渠道作用。与此同时,各保监局积极开展局长接待日,上半年共计89次,其中“一把手”主持接待日32次,处理事项310件。在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方面,目前共有30个保监局共设立了调解机构134个,受理调解申请4860件,涉及金额2亿余元,调解成功3738件。在妥善处理投诉事项、严肃查处侵权行为方面,截至目前共处理有效保险消费投诉事项6176件,各保监局共开展针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项的现场检查957次,严肃处理保险公司拖赔、惜赔、无理拒赔案件。

  周延礼同时表示,保险监管机构通过创新举措,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寿险销售误导问题,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稳妥推进保险营销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市场化改革、加大服务承诺公开力度等有效措施,破解与保险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

  据了解,为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保险监管机构加强了制度建设,下发《关于做好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出台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有关文件、制度240余项,共有16个保监局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或科),明确了专门的岗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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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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