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30日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赣州市质监局日前出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从提升质监服务水平、实行优惠收费、简化办事程序等六个方面入手,通过实施50条服务措施,全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市质监系统鼓励和引导小微企业参与各类标准制修订工作,指导其按标准组织生产;对不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的轻微质量问题,重点落实整改帮扶,对一般性不合格质量问题,实行“首过不罚”,对被立案查处的,主动帮助分析原因,促其整改。同时还将加大对涉企违规检测、收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
此外,市质监部门还对小微企业免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本费,按收费标准下限收取质检、特检和计量等检验检测费,按不高于购置费收取天秤、砝码等检定费;简化小微企业申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等办理程序,缩短受理或办结时限,其中特种设备许可等事项办结时限均缩短了50%以上。(特约记者朱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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