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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否认制定房产税细则 湖南湘潭未准备房产税试点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3日

    湖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22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某媒体关于“湖北省地方税务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证实湖北房产税改革细则正在制定之中”的报道不实。同一天,湖南省地税系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湖南省湘潭市列为房产税试点”的消息是“不准确的”,湘潭市“对整个房地产税制改革都还没有部署”。

  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22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他接受某媒体记者电话采访时说的原话是“目前湖北地税没有接到任何征收通知,没有制定相关细则。如果有所动作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

  湖北省地税局发布声明进一步解释称,湖北省目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正在开展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评估等项工作,目的在于通过对纳税人申报的二手房交易价格进行市场价值评估,以堵塞“阴阳合同”带来的税收征管漏洞。但湖北省地税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项试点工作不涉及对居民已购置的存量房(包括已购置的多套住房)征税问题。

  该人士还表示,“未曾听说网络所传的‘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也未曾收到任何有关此方面的消息。”

  对此,记者查阅了某媒体率先爆出的“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的消息,发现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有一篇《全国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在三亚召开》的新闻稿,来源为“海南省地方税务局”。该新闻稿称,明年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对税收任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其中包括“在湖北、湖南两省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

  与此同时,湖南地税部门也否认了“湖南准备开展房产税试点”的传闻。

  某媒体22日刊发报道,援引湖南湘潭市地税局副局长陈湘涛的话称“湖南目前正在湘潭进行这方面的探索”。报道还援引湘潭市地税局总会计师胡国平的话说,为了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他们先后去了湖北、重庆、北京等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但房产税方面尚未作具体安排。

  为了核实该报道,记者22日辗转联系上陈湘涛。但陈湘涛表示:“媒体在采访时没有完整地表述我们的意思,我们其实不是这么个情况。按照上面要求,我们正在做一些研究,不接受采访。”记者致电湖南省地税局新闻科,但对方拒绝就房产税话题接受任何采访。

  对此,湖南省地税系统相关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透露,湘潭市此前赴上海考察,是按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考察了针对存量房的二手房交易征税,但未考察房产税相关事项,“只是对存量房的二手房交易价格认定方面做准备,使之逐步完善。对整个房地产税制改革都还没有部署,下一步怎么走要听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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