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2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8月22日电 从相关部门获悉,今年以来,江西省通过大力提高各项民生保障标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专项救助工作、实施慈善救助等,积极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今年上半年,江西省困难群众的民生保障标准得到不同程度提高。全省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35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220元;全省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170元,月人均补差水平达10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月200元提高到22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月130元提高到180元。城镇“三无”特困群众供养标准每月提高50元,达到400元。城市和农村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月人均救济水平分别提高到265元和225元。
今年上半年,全省共救助城乡贫困患者29.97万人次,支出医疗救助5.06亿元,其中住院救助16.26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4.56亿元,人均次住院救助2806元;门诊救助13.71万人次,支出救助资金5001万元,人均次门诊救助364元。同时,江西省进一步加大了对困难家庭大病儿童、尿毒症和矽肺病等重大疾病患者的专项救助力度。其中,“光明·微笑”工程救治白内障患者19.12万人、唇腭裂患者8748人;救助城乡贫困家庭儿童大病患者4648人,资金支出2172万元;为8241名贫困尿毒症患者提供免费血透治疗;为九江市881名矽肺病患者实施专项医疗救助,支出救助资金156.87万元。并且,对遭遇临时性、突发性事件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了临时救助,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939万元,共救助1.7万人次,人均次救助1145元。
此外,江西省进一步加强了孤残儿童保障服务,完善了孤儿保障制度,统筹做好孤儿养育、教育、康复、技能培训和成年后就业工作。开展了“蓝天计划”设施设备规划建设项目和残疾儿童康复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向社会残疾儿童开展力所能及的康复培训。积极开展了“重生行动”、“明天计划”等助医、助学项目。上半年,慈善机构共募集款物及争取项目资金8317.08万元,大力实施慈善救助,惠及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5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