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0日
三轮摩托车挡风玻璃突然爆裂,商家拒绝消费者索赔诉求。8月14日,经过工商执法人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消费者谢先生投诉有了一个令他满意的结果。
8月10日,家住赣州中心城区的谢先生在赣州东门市场以1.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三轮摩托车。因车棚固定不稳,导致该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挡风玻璃突然爆裂。谢先生要求商家更换玻璃及加固车棚,商家以保修服务手册中“玻璃制品不在保修范围”为由,拒绝他的诉求。为此,谢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过章贡区工商局执法人员的调查了解,认为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经过两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商家免费加固车棚,重新安装一块新的挡风玻璃,挡风玻璃费用由当事人双方各承担一半。(蓝志刚 李玉英 记者朱俊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