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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担担保“大限”已到:重组“破灭” 牌照今注销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洪偌馨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0日

    [ 中担担保在帮助企业获得贷款后,又通过“借款”和“理财”的方式从企业主手中回笼了大量的资金。而这样所造成企业、银行、中担担保错综复杂的“三角债”也成为该事件久拖不决的重要因素 ]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独家获悉,按照北京金融局原来的批复,中担担保的牌照于8月20日正式被注销。而公司也已决定于8月21日正式遣散员工,仅留下5个管理人员协助债权人处理后续事宜。

  2012年2月,北京知名的民营担保公司——北京中担信用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中担担保”)受其实际控制人陈奕标“跑路”传闻的影响,资金链告急。

  而它所引发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更让京、广两地的民营担保业集体陷入了“信用危机”。

  “中担事件”所涉及的22家银行、294家中小企业、中担担保,以及监管部门四方,经过长达7个月的博弈和谈判,最终还是难挽颓势。

  重组的破灭

  今年5月,北京金融局作出了《关于中担投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停业和破产申请有关事宜的批复》(下称《批复》)。

  《批复》指出,在2012年8月20日前暂不撤销中担担保的融资性担保经营许可证,其间中担担保可开展重组事宜,如期限届满仍无重组意向,将撤销该经营许可证。

  随后,中担担保又向法院正式申请破产重整,等法院的进一步批复。但截至目前,法院尚未受理此案。

  由于北京金融局已经设下了重整“大限”,对于当时的中担担保而言,这已经是它的“最后一搏”了。

  然而2个月过去了,重组一事毫无进展。如今,8月20日“大限”已到,中担担保被吊销牌照已无悬念。

  昨日,中担担保有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证实,按照北京金融局原来的批复,中担担保的牌照于8月20日正式注销。

  “已经决定8月21日正式遣散员工,仅留下5个管理人员协助债权人处理后面的事情。”上述负责人表示。

  另据一位消息人士透露,金融局在推动中担担保重组一事上比较“消极”,毕竟以中担担保目前的情况,要找一个国企来接盘实在是太难了。

  “牌照即将被注销,又欠下一大笔债务。最关键的是数十家银行、数百名债务人以及中担担保之间错综复杂的‘三角债’,谁也不愿意接手。”该人士表示。

  他表示,前不久法院以“中担担保没有股东会决议”为由,认为破产重整申请不符合要求,需要中担担保补充材料。而中担担保曾因此事求助过北京金融局,但被拒绝了。

  “所以,现在破产重整一事没有定论,不知道法院怎么判。”该人士表示。

  漫长的博弈

  虽然中担担保重组的希望已经破灭,但在“打击犯罪”方面却终于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上述消息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不久前,包括彭丹阳、王越坤、张晓娜在内的中担担保数名高管因涉嫌骗贷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批捕。

  “这不只是‘协助调查’那么简单了,批捕就意味着检察院将对他们提起公诉,然后法院审判。”该人士指出。

  然而如今,深陷司法纠纷的不只是中担担保的这几名高管。

  昨日,一位中担债权人委员会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已经有几十家中担债权人企业被银行告上了法庭。

  “其中,有一部分已经开庭审理,但目前都还没有出最后结果。”上述人士指出,第一个宣判的案件很重要,它将会成为一个范本,所以现在法院方面也不敢轻易下定论。

  此前,某资深金融律师就向本报记者表示,由于“中担事件”尚无定论,相关的“打击犯罪”工作也还未结束,法院不轻易判决是情理之中的事。

  “各方都在看,如果银行胜诉,那么其他银行也会纷纷效仿,开始更大量起诉中担债权人。如果银行败诉,那么债权人势必不再还款,银行就会出现很多坏账。”该律师分析指出。

  据了解,成立于2003年9月的中担担保,注册资金5.8亿元。截至2011年底,中担担保的在保余额30多亿元,在北京地区排名第十,仅次于几家政策性担保公司。

  而作为一家知名的民营担保公司,在事发之前,中担担保跟22家银行都有业务来往,更涉及294家北京市的中小企业。

  中担担保在帮助企业获得贷款后,又通过“借款”和“理财”的方式从企业主手中回笼了大量的资金。而这样所造成企业、银行、中担担保错综复杂的“三角债”也成为该事件久拖不决的重要因素。

  上述债权人委员会人士表示,现在有点钱的债权人都尽量在还本付息,毕竟以后还要做生意,大家都不想上银行的黑名单。

  “但有一部分债权人实在是还不上了,索性‘鱼死网破’就连利息也不还了。法院冻结资产也好,银行上门‘讨债’也好,一律不管了。”该人士称。

  他表示,随着该事件的拖延,越来越多的债权人开始观望,纠结在“还”和“不还”之间。还有人在寄希望于“耗”到最后,债务可能被减免。

  而对于银行而言,这同样是一个“漫长的博弈”。

  某股份制银行风控部门副总则颇为无奈地向本报记者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一定是先还清民间借贷的资金,最后才还银行贷款。如果还不上就一直拖着,因为他们知道银行不会有过激的行为。

  “只有等法院的审理结果,现在各家银行都只能耐心地等下去。”该副总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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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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