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old>> 中国金融频道>> 金融监管>> 证监会动态 >> 正文内容

证监会拟设上市公司二部监管创业板

来源:财新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6日

    [导读]证监会拟单设上市公司二部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公众公司部副主任赵立新有望执掌该部门。

【财新网】(记者 慕涌泉)据多位消息人士周三(8月15日)向财新记者表示,证监会拟单设上市公司二部监管创业板上市公司,公众公司部副主任赵立新有望执掌该部门。

 

赵立新在上市公司部担任副主任多年,2012年4月在郭树清发起的证监会干部轮岗中,来到公众公司部担任副主任一职,最近一次在公众场合出现是在7月13日举行的ACCA企业多样性圆桌会议上。据媒体报道,赵立新提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三个方向是,把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结合起来、完善特殊行业的规范指引、科学披露的前瞻性信息。

创业板公司较为特殊,问题比较突出,和主板不一样,需要单独成立部门监管。”一位消息人士说。

时值经济周期低谷,创业板中小企业受影响较大,业绩变脸现象多发。目前已经公布中报及预告的创业板公司,有近四成业绩下滑或亏损,六成多业绩增长。

Wind数据显示,创业板共有345家上市公司,基本上已发布2012年中期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从中期业绩类型来看,124家业绩下滑或亏损,占全部创业板上市企业的35.9%;208家业绩增长,占64.1%。

对于创业板公司上市后如何监管,赵立新此前曾撰文谈到促进创业板退市制度建设、股权激励制度建设等,并于去年11月在深交所主办的《证券市场导报创业板发展两周年专刊》上撰文,提出监管部门要为创业板公司监管做的七方面工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有其特性,赵立新认为,在创业板公司快速扩张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下述四方面问题:一是合理利用资本市场提供的机会和各种工具;二是公司规模快速扩张与管理能力是否匹配;三是新进入公司的资产、子公司是否能够整合;四是如何打造和壮大高素质人才队伍。

赵立新在文章中表示,监管部门将从七个方面入手,探索创新符合创业板发展需求的各项制度安排,即继续研究和完善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特点的信息披露制度安排、探索差异化公司治理制度安排、探索符合创业板公司特点的公司治理和内控制度、促进股权激励制度创新、研究建立符合创业板市场发展的并购重组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稳步推进退市机制建设、坚持和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财新网)

来源:财新网

责任编辑:慕涌泉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