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新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5日
[导读]特首梁振英与妻子在香港拥有3处住宅物业,在新加坡拥有2处住宅物业,妻子在英国还拥有1处住宅物业。另外,梁振英还持有三个公司的股份。
【财新网】(记者 张焕平 高旭)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班子上任40日后,首次公布了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成员的利益申报资料。
在官守成员中,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8处房产居于榜首,行政长官梁振英排拥有6处房产排名第二,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和教育局局长吴克俭各拥有4处房产,并列第三。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拥有的8处物业均在香港,其中仅1处住宅单位是他与妻子共同拥有,其它7处物业均在妻子名下。
特首梁振英与妻子在香港拥有3处住宅物业,在新加坡拥有2处住宅物业,妻子在英国还拥有1处住宅物业。另外,梁振英还持有三个公司的股份。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苏锦梁等4位官守成员的房产数最少,均仅有1处住宅物业。
另外,为政府出谋献策的非官守成员持有物业的数量相对较多。其中,李国章则以在港的26处物业,8个车位,外加在英国伦敦的3处物业,成为14位非官守成员中持有房产最多的人。
紧随其后的是林奋强,27处物业全部位于香港,仅在香港油尖旺(油麻地、尖沙咀、旺角)地区的物业单位就已有15处物业作出租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