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5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8月15日电 从相关部门获悉,继南昌重新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后,赣州、新余、宜春三地也开始重新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据了解,赣州市规定,当93#汽油价格在每升7.11元至8.50元时,出租车按每趟1元收取燃油附加费。这次成品油调整价格后,赣州市93#汽油每升由原来的6.97元涨至7.28元,已超过了7.11元的收费起点。按规定,即日起赣州市出租车可以恢复收取每趟1元的燃油附加费。
新余市规定,当0#柴油零售价格在7.09-8.64元/升之间时,城区出租车向乘客每车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当0#柴油零售价格在8.65-10.20元/升之间时,出租车向乘客每车次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油价上涨后,新余市0#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为7.16元/升,超过了需要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标准。
宜春市规定,乘坐出租车超过2公里(不含2公里)以上的乘客,按计价金额付费的同时,需另付燃油附加费。当93号汽油价格在7-8元/升之间时,宜春市城市出租车向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当93号汽油每升价格达8.01- 9.5元时,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此次油价上调,宜春93号汽油零售价格由6.95元/升上涨至7.26元/升,超过了需要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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