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4日
(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高山回国自首。)
公安部消息,潜逃加拿大近八年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高山已于近期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高山(原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在2000年至2004年间,伙同他人采取不法手段,骗取多家受害单位的巨额资金,涉嫌票据诈骗犯罪。案发前,高山及相关涉案人员于2004年12月潜逃境外。
另据北京日报消息,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和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在哈尔滨河松街中行对前者存款余额进行核对时发现,巨额存款不翼而飞。东北高速在该行的两个账户中仅余7.31万元。而此前的银行询证函显示,两账户中共有存款余额2.93亿元。东北高速向警方报案,“中行高山案”由此浮出水面。
随后的情况显示,东北高速、黑龙江辰能风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数家单位总计高达10亿多元的资金“蒸发”,其中数亿元资金被该案主要嫌疑人高山、李东哲转移至海外。2007年2月16日,加拿大警方在温哥华逮捕了高山夫妇。同年2月23日,李东哲、李东虎在加拿大被捕。
另据新华网报道,6月26日至28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届研讨会在大连举行,来自80个多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名代表,就“加强腐败资产追回”的国际合作等问题进行研讨。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负责人表示,据不完全统计,境外追逃案件中,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时间最长的已经超过25年,一般的都超过了1年。因为赃款赃物是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在境外生存的物质基础,如果能够摧毁这一物质基础,在境内能够有效地阻止其外逃的企图和可能,在境外可以有效地打压其生存的空间,迫使其自愿回国自首,或最终被强制遣送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