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刘伟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3日
可以说,银信合作成就了我国信托业今日的繁荣,然而从2010年7月银信合作被纳入严格监管之后,其规模从2.08万亿元的高峰开始下滑,占比也从七成的高位降到如今的约三成。近日,由平安信托等联合发布的《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2012)》(以下简称《报告》)指出,银信合作终究无法成为我国信托业发展的主业。
通常所说的银信合作,是指商业银行将客户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
早在2007年,信托公司剥离实业资产后在探索转型的过程中,银信合作“打新股”产品的推出,为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掘得了“第一桶金”。2007年,我国信托业资产规模同比增长1.67倍至9621亿元。然而伴随股市的下行,“打新股”产品风光不再,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又开始盛行。到2010年7月,银信合作规模一度达到2.08万亿元,占当时信托总资产的七成左右,其中融资类银信合作规模就达1.4万亿元。2010下半年,伴随着限制融资类业务余额、对未转表资产计提风险资本等方式、规范新增银信项目等监管措施的出台,银信合作规模开始呈现下滑之势。截至今年二季度末,我国银信合作资产余额为1.769万亿元,仅占信托总资产的31.95%。
用益信托一位分析师对记者表示,我国信托业资产规模已经突破5.5万亿元,可以说,银信合作业务的开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如今银信合作业务已经大幅下滑,而信托公司也在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方向。我们看到,目前很多信托公司都在筹建自己的财富管理中心,向财富管理方向转型,但不得不承认,他们都曾大规模地开展银信合作业务。
对此,《报告》分析指出,尽管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得益于银信合作业务的开展,但在银信合作过程中,资金和项目源均由银行控制,交易结构也由银行主导,信托公司的资产管理能力很难体现,所获得的手续费收入也相当微薄。而且,这类业务一旦规模过大,影响到了国家宏观调控,势必也会受到打压。由于种种限制,银信合作无法为我国信托业发展提供足够的动力,也终究难以成为信托的主业。
“银监会也并未全盘否定银信合作业务。”该《报告》首席研究员郑智表示,只是叫停了融资类银信合作业务,而投资类银信合作业务仍有较大发展空间。例如,一些中小银行可以将理财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各种具有稳定现金流的权益类资产等。
“当然,这要求信托公司不断提高自身资产管理能力,而这也是信托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的一项重要课题。”上述分析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