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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非法集资”陷阱重重 专骗中老年人

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9日

    穿着合法担保公司的外衣,以“创业投资”为名义,举办“理财讲座”,并号称有高额回报,大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旦投资无法追回,可能导致群众倾家荡产。

  近日,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警方一场打击此类公司违法犯罪的行动立即展开。

  专骗中老年人

  半年非法吸收存款2710万元

  近日,一个名为“西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担保公司打着“创业投资”名义,面向中老年人举办“理财讲座”,以高额回报吸收公众存款。这种看似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其实隐藏着不少陷阱。

  今年6月,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举报后,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初步查明“西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违反《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吸收公众存款,并承诺“无风险、年固定收益12%以上”。根据警方查证情况,该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存款,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已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7月24日,警方迅速依法查处了西安久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场抓获涉案人员61名。目前,警方已落实受骗群众311人,涉案资金达2710万元。经审查,警方将公司法人李某、业务总监王某以及获得非法收益又拒不退还的业务人员共31人依法刑事拘留。

  披着合法外衣

  担保公司违法吸收公众存款

  很多非法集资的担保公司都有一个看似合法的外衣,他们有正规的工商执照和固定的经营场所,这些对大多数群众来说,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很容易上当受骗。实际上,这些公司却是“挂羊头卖狗肉”,偷偷违法吸收公众存款。群众一旦上当,本金无法收回,后果不堪设想。

  昨日,办案民警介绍,这次警方侦破的非法集资案中,2011年8月15日,西安久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之后又于2012年2月注册成立了久安创业第一分公司。此后,犯罪嫌疑人李某聘请冯某为西安久安第一分公司负责人,公司聘用王某为业务总监,为牟取非法利益,公司通过非法渠道大量购买电话信息,聘用业务人员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散发传单等方式宣传投资业务,诱骗群众投资。

  手法极具诱惑

  许诺12%至18%的高额利息

  警方介绍,根据银监会、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的相关规定,国家明令禁止担保公司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非法集资活动。只允许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部分和全部融资性活动的担保业务,但仍不可以吸收公众存款。

  不法担保公司故意曲解国家关于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的相关政策,有意歪曲融资性担保含义。印制精美的宣传资料,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用高额中介费招聘、雇用业务员,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参观项目、组织旅游等方式拉拢投资人,向投资人许诺12%至18%的高额利息。签订担保借款合同时,虚构借款人,担保公司只作为担保人出现,从形式上看是合法的,但实质投资人根本没有见过借款人,投资款也是存入担保公司提供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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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西安晚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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