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方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08日
本报记者丁国锋本报通讯员沈军明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某大型钢材市场一“跑路”公司的3名股东因涉嫌骗取贷款、合同诈骗罪,近日被批准逮捕。记者采访发现,该案犯罪嫌疑人之所以能骗贷得手,与当前“鱼龙混杂”的担保公司管理问题有着密切关系。
据锡山经侦部门查明,2011年10月至12月期间,无锡兆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无锡中正担保公司担保,使用虚假的买卖合同分两次向无锡交行东门支行贷款共计11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前,该公司福建籍法定代表人肖新文,股东杨孝斌以及经查实的隐性股东周爱玲就密谋逃债,以仓单质押贷款的形式,将6000多吨价值3100万元的钢材质押,并先后分3次向无锡交行东门支行贷款共计1900万元,在未通知银行和监管部门的情况下,私自将质押的约5000吨价值2500万元钢材卖掉,货款收至公司后,便携款潜逃。
记者采访发现,无锡类似的大型钢材市场近期暴露了多起类似携款潜逃案件,其中有一个共性是,这些资本本不雄厚的私营企业均依靠当地担保公司担保后与银行发生业务。
据了解,目前个别地方政府为了完成招商引资需要,常常对在一些大型钢材市场配套开办担保公司提供各种注册便利,并为招揽贷款担保业务提供方便,暴露出较大的金融、法律风险。而经过担保中间环节,便很容易取得银行授信,更反映出银行贷款管理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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