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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赣州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30日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兴国县再次被列为全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成为全国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之一。 据了解,列入国家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后,兴国县连续三年每年可获中央及省补助资金1600万元,加上县级配套资金,三年投资规模将达到6000万元以上。在此之前,该县于2009年第一批开始实施了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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