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侯利红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3日
总额20亿元的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简称“12赣城债”)7月10日起发行,发行期限为6个工作日,自发行首日起至2012年7月17日止。本期债券由银河证券担任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期限为六年,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票面年利率为6.40%,该利率根据Shibor基准利率加上基本利差1.69%确定。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无担保。
发行人是赣州市最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主体,在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处于重要地位,担负着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重要任务。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