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0日
中国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宣布在全国全面推广小额人身保险。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08年,保监会启动了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试点区域逐步从9个省(区、市)扩大到24个省(区、市),试点产品从最初的意外险和定期寿险扩大到健康险,小额人身保险覆盖人数从首年239万人扩大到2011年的近2400万人。从试点情况看,小额人身保险为缓解意外事故和疾病等风险对农村家庭的冲击、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该负责人表示,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保监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小额人身保险。今后,农村户籍居民和城镇低保人群、优抚对象,以及无城镇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将能够享受到小额人身保险服务。“为适应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给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坚实的保障,此次全面推广,特别将小额意外险、与新农合结合的小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保险金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对推广中可能产生的强制投保或捆绑销售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了规范。”
该负责人还表示,为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参与小额人身保险推广,推广方案将小额人身保险开办资格由审批变为备案,在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强化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