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9日
本报讯(记者李冬明 实习生王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1万元、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跑赢”了全省GDP增速……7月17日,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传来喜讯:今年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收入呈现大幅增长的良好态势。
调查显示,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751.68元,同比增长14.24%,比全国平均增速加快0.9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影响,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10.59%,高于全省GDP增长速度,实际增速比全国同期加快0.89个百分点,增速居中部六省的第二位。
与此同时,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达10387.9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9%。江西调查总队相关负责人分析说,工资性收入成为拉动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动力,贡献率大幅提升16.23个百分点。同时,转移性收入仍然保持较快增长态势,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财产性收入有所增加,也大大提升了城镇居民家庭收入水平。
数据显示,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6574.8元,同比增长14.65%;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率为63.15%。据分析,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的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由于各地公务员、事业单位津贴补贴,以及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的标准提高,增发补发基本到位。二是个税起征点的提高。
为了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我省积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切实帮助企业克服困难,不断加大企业帮扶力度,出台了一系列创业扶持、结构性减税政策等,推动了我省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同比增长15.34%;对家庭总收入的贡献率为9.25%。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持续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相继出台了多项提高社会保障标准的政策,比如继续扩大社会保障系统的覆盖范围,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企业困难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等,促使全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不断增加。
调查表明,上半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为2658.15元,同比增长14.74%。其中人均养老金或离退休金为1997.43元,同比增长11.9%,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收入47.1元,同比增长1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