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8日
记者7月17日获悉,温州日前成立金融仲裁院。这是继金融审判庭后,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在构建地方金融监管体系方面的又一枚重要棋子。
据了解,温州金融仲裁院由温州仲裁委员会设立,主要承办金融机构间或金融机构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间以及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相互间在货币、资本、外汇、黄金和保险市场上发生的金融纠纷,包括存贷款争议,票据、信用证、银行卡等支付结算争议,股票、债券、基金等证券交易或服务争议,以及民间借贷争议等。
此前,温州民间借贷纠纷多选择诉讼手段解决,包括上诉、二审,往往要花几个月甚至更长。相比之下,仲裁是化解金融纠纷的快捷通道,实行一裁终局制,与法院终审裁决有同等法律效力,有的案件甚至可当天结案。同时,仲裁实行专家裁决、不公开进行,有专业、保密等优势。
数据显示,仅温州鹿城区法院去年9月至今年6月已受理民间借贷案件2796件,同比增长194.6%;涉案金额62.86亿元,同比增长385%。
不过,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认为,无论金融审判庭还是金融仲裁院,只在短期内有助于民间借贷纠纷的解决。长远看,还是要靠降低金融门槛,通过阳光化、合法化、透明化民间借贷,才能从源头上解决民间借贷纠纷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