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李晓美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1日
主持人: 记者 李晓美
特邀嘉宾:
人行黑龙江绥化中心支行行长 陶正芳
人行重庆营管部事后监督中心处长 周明志
编者按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服务“三农”的功能日益增强。在各类为“三农”提供金融服务的新型机构中,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不仅在数量上占据多数,支农作用也很突出。但在实践中,这两类机构也面临着资金规模有限、政策支持不够以及抗风险能力不强等问题。如何通过体制、机制的调整,使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进而更充分地发挥服务“三农”的作用,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应对加息:基金定投不要动
资金不足融资难
持续投放贷款能力不强
主持人: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信贷投向相对集中在“三农”和中小企业特别是微型企业领域,在弥补农村金融服务缺位、缓解农村经济主体融资难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哪些困难?
陶正芳:资金不足,融资难,持续投放贷款能力不强。资金短缺是制约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的主要矛盾,只贷不存的经营模式不利于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如明水县汇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开业于2009年12月末,注册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开业不到四个月注册资本就已基本占满,无法满足一些企业和农民的贷款需求。按照有关政策,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而从实际情况看,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上市后,县级分支机构没有资金拆出权,县级农村信用联社也不对外拆借,加之县域金融机构资金自身比较紧张,同一地域内的同业竞争因素,小额贷款公司根本无法从当地金融机构拆得资金。
身份尴尬,税负较重,业务运营困难。根据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定位为企业法人,主要从事金融服务行业,与银行的贷款业务性质相同,但因无金融业务许可证,在发展时并不能享受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融资和运营中的优惠待遇。在税负上按照工商企业的标准缴纳,税负较重。小额贷款公司属一般工商企业,需缴纳的税项至少在8项以上。其中:企业所得税按利润总额的25%交纳,营业税按利息收入的5%交纳,城建税按营业税额的5%交纳,教育附加税按营业税额的3%交纳,地方教育附加税按营业税额的1%交纳,税负标准远远高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而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金在开户银行的利率按一般工商企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远低于金融企业的同业存放利率。另外,抵押登记和评估等收费过高,也影响到其业务规模的扩大。
信息共享难,风险防控能力弱,业务运营有潜在风险。当前小额贷款公司还不能直接与人民银行信用信息数据库系统对接,也就无法与各银行类金融机构共享征信系统数据,对贷款人的考察只能靠主观判断来进行。因信息不对称,小额贷款公司也无法全面了解贷款人的财务信息,对客户的贷款情况、信用等级情况、担保人以及是否有多家担保缺乏了解,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控制的难度,加大了业务运营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
可持续发展还需政策支持
主持人:针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如何才能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陶正芳:强化政策支持力度。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盈利周期长、抗风险能力弱、成本负担重的现状,建议在小额贷款公司建立之后的三年内,给予一定的利息补贴扶持,确保其贷款业务的合理收益,同时在税率及税收减免等政策上,比照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农”字号金融机构,给予同等对待。
建立有效的融资机制。政府管理部门通过和相关金融机构接洽协商,为小额贷款公司搭建平台,解决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的问题。适当提高融资比例,增加新型农村金融的资金支持,以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赋予小额贷款公司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资格,享受与农村金融机构同等融资待遇,解决目前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难的问题。
完善征信系统建设。为小额贷款公司接入征信系统提供技术和政策支持,尽快把小额贷款公司客户数据纳入征信系统管理,实现信息共享与对称,提高其贷款风险管理水平,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村镇银行发展速度较慢
主持人:据了解,重庆已成立了7家村镇银行,筹备中的有2家。重庆的村镇银行发展状况怎样?
周明志:一是村镇银行发展速度较慢,数量仍较少,对农村金融格局影响甚微。从目前村镇银行发展的进度来看,2009年目标是312家没有完成,2010年的344家完成的难度也很大。
二是存贷款业务量小,吸收存款较难,存贷比高企。5家村镇银行的存款规模和贷款规模在当地金融市场的占比仅为2.23%和%2.45%。这说明,以目前村镇银行的业务规模来看,并未对当地的农村金融格局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吸收存款难导致存贷比很高,5家村镇银行存贷比均值为133.8%,最高一家达224.5%。
三是涉农贷款少,对农户贷款支持力度不够。村镇银行的贷款,大部分投向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农户支持力度不够。5家村镇银行企业贷款占比为64.9%,个体工商户贷款占比为21.3%,农户贷款占比仅为13.8%,最低一家仅为4%。
四是村镇银行贷款“垒大户”现象突出。村镇银行都倾向于“垒大户”,即向龙头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发放大额度的贷款,而非向农户提供小额贷款。
村镇银行可尝试“民间资本控股”
主持人:对重庆发展改革村镇银行有哪些政策建议?
周明志:争取监管部门批准,开展村镇银行“民间资本控股”试点。第一,开展前期调研,深入了解民间资本成立村镇银行的意愿。委托科研部门开展《民间资本参与成立村镇银行的意愿和政策诉求》课题研究,充分论证民间资本成立村镇银行的可行性以及其政策诉求。第二,试点的基本思路和举措。先期进行小范围试点,再逐步扩大规模。前期可以先考虑法人作为发起人并控股,后期再考虑自然人。第三,争取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改制的试点权。
合理布局村镇银行,引导村镇银行向两翼地区和乡镇发展。一是加强与监管部门协调,科学测算重庆各区县金融总量、金融需求及机构饱和度,引导村镇银行合理布局农村,实现村镇银行的广覆盖、深覆盖。二是出台《重庆市2011-2015年村镇银行发展规划》,争取到2015年使全市村镇银行能达到60家,两翼地区每个区县2家。三是激励、引导村镇银行向两翼地区和乡镇发展,给予两翼和乡镇地区的村镇银行所得税、营业税减免支持。
出台《重庆市支持村镇银行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村镇银行农户贷款投放差别化激励机制。一是市政府、银监局联合出台《重庆市支持村镇银行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意见》,对农户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村镇银行给予差别化分层次的激励。具体激励政策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减免、支农再贷款、利率贴息等。二是由政府财政出资设立一笔专项奖励基金,对农户贷款达50%以上的村镇银行给予专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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