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6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7月15日电(记者罗鑫)江西省卫生厅和财政厅日前印发《江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方案规定,江西省新农合支付方式将由后付制向预付制转变。
江西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江西省将通过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将新农合的支付方式由单纯的按项目付费向混合支付方式转变,其核心是由后付制转向预付制。
据了解,江西省将根据住院病人前三年病种费用平均水平和现行病种收费标准等,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并根据疾病病情变化给予费用浮动空间。在住院治疗中,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治疗进展,制定新农合保险认定的各级(类)医院、各类疾病和各时间段的每床日费用标准,病人出院后按实际发生费用和规定补偿比与医疗机构结算。同时,新农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协商,确定年度门诊费用预算总额,预算总额用于购买乡、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一般性疾病门诊服务。
此外,江西省还将严格控制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病人的平均住院日和次均住院费用,按年度累计,除精神病、传染病等专科医院外,原则上平均住院日不超过10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