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方新报 作者:王宇婷 实习生 李玉玲 通讯员 杜胜利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6日
新报讯 记者昨日从呼和浩特市城南公安分局了解到,日前,首府警方破获一起特大挪用资金案:某铁合金冶炼公司股东林某为偿还个人债务,私自用公司铁矿作抵押贷款2000万元偿还个人债务,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介绍,6月27日,城南公安分局接到某铁合金冶炼公司的几位股东报案称:2011年3~4月,该铁合金冶炼公司股东之一林某以铁矿作抵押,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00万元。但这笔贷款没有用于公司发展,而是被林某私自挪用。
接到报案后,民警经调查得知,林某和几个朋友合伙在乌兰察布市注册了一家铁合金冶炼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元。2011年3月,该公司在武川县以400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一处铁矿,而该铁矿的相关手续全在林某一个人手中。后来,林某以该铁矿作抵押,向一家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00万元,偿还个人债务。由于林某没有按时还贷,直到这家小额贷款公司准备起诉时,其他几位股东才知道林某贷款一事。6月30日,在呼和浩特市一家宾馆内,民警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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