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3日
本报南昌讯(记者余红举)7月12日,记者获悉,为支持南昌打造核心增长极,省商务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权限的通知》,进一步下放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和管理权限。
从8月1日起,投资总额(包括单次增资)5000万美元以下(不含5000万美元)的国家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审批权下放至新建县、进贤县、安义县、红谷滩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江西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投资总额(包括单次增资)3000万美元以下(不含3000万美元)的国家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审批权(特殊行业除外)下放至南昌市外经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