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洋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
网络借贷一种新型理财方式,比银行高十几个百分点的利息对资金略有余的人们具有十足的诱惑力。但对贷款人的不了解,本金保障问题等一系列的不确定因素使人们对网络借贷望而祛步。
在2010年初,早期开办的网络借贷平台,譬如比比贷,拍拍贷,哈哈贷,红岭创投都有过本金保障的宣传。然而,在实践中,大多网站对本金保障作了种种限制,使得少数借款标才能落入保障范围。由于这些网站都是电子商务公司运营,没有工商局核准的担保资质,因此超范围经营的行为也普遍受到质疑。
“如果平台自身有担保资质,也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就好了。”长期从事网络理财的曹先生道出了很多网络贷民的心声。
面对这种市场需求,传统的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正在加速进入这一领域。与电子商务公司相比,担保公司从事网络借贷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首先,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雄厚,至少都在1000万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金上亿。平台本身的资金实力从根本上保障了投资人的资金安全。目前网络借贷上的借款每笔少则数千,多则数十万,如果公司注册资金少了,再给再多的承诺都没有说服力。目前,国内资金实力最强的网络借贷平台都是担保公司所运营的。广东的盛融在线(www.s-rong.cn ),注册资本有1亿,涉足网络借贷,特别提供资金保障,是担保公司的典范。
其次,担保机构是传统的金融服务业,长期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具有高控制风险的能力和经验丰富的特点。银行的风险偏好十分保守,为了适应银行的放贷要求,担保公司多年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流程。特被是贷后管理技术,这是借贷管理的核心技术,是一些互联网公司所缺乏的能力。盛融在线成员北京闽商担保,一年在银行的担保业务额都在10亿以上,因此判断50万以下微贷的风险,自然不在话下。
再次,担保机构长期从事借贷行业,在当地都有极其丰富的借贷资源。这些宝贵的历史信用数据是贷款业务质量的保证根本,这也是担保公司在网络借贷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在网络借贷平台—哈哈贷关闭前,其创始人姚宗场也黯然承认:运营借贷网站,仅仅有技术是不行的,必须在金融行业有丰富的资源。
最后,担保机构在现有的法律体系内需要接受监管,不存在监管空白。根据国务院七部委在2010年7月颁布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必须在金融工作局领到“融资性担保许可证”方能进行相关业务,这就将担保机构纳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大大降低了金融风险。如规定担保公司经营网络借贷,不需要另行设计监管制度,可以直接将网络借贷纳入法制化管理。
在资金面趋紧的大背景下,网络借贷的发展越来越引起监管层的关注,2011年8月25日,银监会印发《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54号)文件,特别提示了网络借款平台的业务风险。在这些风险中,资金保障、风险控制、贷款质量都是银监会重点关注的方向。而在这些方面,正是担保公司的强项。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担保公司成为网络贷款的主力,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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