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企业报 作者:钟文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0日
部分公司条件成熟却不愿转为村镇银行,专家建议两者分开发展
温州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们正在为是否能转为村镇银行、什么时候能转、转还是不转而犯愁。
作为此次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十二项措施的第二条明确指出,小额贷款公司可转为村镇银行。此前,温州金融办主任张震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今年可以先转一两家试试看。
这些迹象似乎都为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打开了一道门。然而,进去还是不进去?这显然是个问题。
两难选择:大银行参股,小额贷款公司不情愿
2007年银监会出台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村镇银行最大的股东或者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而最大银行机构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
今年5月26日,银监会《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指出,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
显然,如果温州金融改革出台的细则没有对上述规定有所突破,那么这仍意味着只有银行才可以办村镇银行,民间资本若想直接成立村镇银行恐怕难度依然很大。
有数据显示:全国小贷公司的总体年化资本利润率为7.76%,其中,江苏、浙江、上海等地小贷公司的利润率则分别达到10.7%、15.68%、11.56%。温州鹿城捷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温州最早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之一,目前注册资本金达到8亿元,2011年放贷总量达到十几亿元。总经理符加嵘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这几年的经营来看,利润非常稳定,平均收益年化资本利润率在12%以上。
“如果不做主发起人,100%不会同意转的。”符加嵘在接受《中国企业报》记者采访时如此表示。他告诉记者,不可否认,当初许多企业家参股小额贷款就是为了能够转为村镇银行,但是按照这一政策,村镇银行很有可能成为原大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这是股东们不愿意看到的。
《中国企业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具备了转为村镇银行的条件,但他们也不愿意转,就是因为转为村镇银行必须有大银行参股,而现在经营比较稳定,利润也比较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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