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瑞金市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4日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文秘人员到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为确保公选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范围
选调人数为2人,从全市党政机关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公选。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一)政治条件。政治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功底扎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勤奋敬业,工作积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能团结共事。
(二)学历及年龄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1979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工作表现。工作表现好,近三年(2009、2010、2011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工作未满三年的为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选调程序及方式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确定初步考察人选、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和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 发布信息。通过新闻媒介或其他形式向全市发布公选信息。
(二)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开展。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7月15日
2.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管理室(公务大楼1103室),联系电话:253066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带材料:《瑞金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及单位出具的工作表现、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公选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种,两种考试均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公选领导小组进行命题并组织实施,两种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总成绩的70%、30%。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文字组织等能力。笔试成绩前6名参加面试(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列入),面试按《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考试时间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初步考察人选。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初步考察人选,并将考察人选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布,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及时通知考察初步人选和所在单位。
(六)组织考察。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公选领导小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七)讨论决定。对经组织考察的人选,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公选领导小组确定拟选调人选,如市纪检监察机关公选领导小组讨论认为无合适或合适人选少于(多于)选调名额的,可以不选调或减少(增加)选调名额。
(八)干部调动。公开选调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瑞金市纪检监察机关公开选调
文秘人员领导小组
2012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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