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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获正面激励货币政策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王梅丽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9日

  为鼓励县域信贷资金投入,央行和银监会昨日联合发布《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对考核达标机构实施具有正向激励特征的货币政策和监管政策。适用此《办法》的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可按低于同类金融机构正常标准1个百分点执行,达标且财务健康者将可按其新增贷款一定比例申请再贷款,并享受优惠的再贷款利率。全国1500多个县级区域中的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等机构将适用此办法。

  国信证券银行业分析师邱志承认为,这项政策执行对象是法人在县域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意在构建正向的农村金融政策扶持体系。但涉农贷款较多的农行 、邮政储蓄银行不属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所受影响不大。

  另据消息,农行已经向央行递交申请报告,拟将县级以下支行的存款准备金率下调至11%-15%。此前,根据银监会对农行三农事业部的试点工作要求,今年以来,农行已有的8个省的县域支行可以享受政策上的优惠,其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为13%。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这一试点13%的存款准备金比例也是央行报国务院定下来的,银监会起到了寻找和决定样本、监督推进的作用。但这一试点能不能最终成为政策执行,依然要央行报国务院才能决定。”但该人士同时表示:“银监会较为支持农行的这一申请,目前中国实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这种情况下有大量县域机构和三农业务的农行应该获得比照农信社的政策。”

  但相关知情人士表示,央行犹豫于“其他大行或多或少也有县域业务,如果开了这个口子,其他银行也要比照执行的话,操作上会有点复杂”。目前,央行正在对于农行这一申请严密论证中,是否获准下发以及下发的时机都还在谨慎抉择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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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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