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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符合条件农民工可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来源:大江网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6日

    大江网讯 记者张愉报道:6月25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改委关于2012年深化全省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在设区市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设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职业年限要求)和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为条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条件,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研究部署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

  今年,江西将研究、部署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因地制宜制定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意见。还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稳步开展输配分开试点。并根据国家部署,深入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江西还提出完善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新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此外,江西将深化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转移支付制度,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持续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综合能力。深化收入征缴改革,建立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将进一步明确财政资金监管职责,加强重大项目资金审核和跟踪问效。并按照国家部署稳步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行业和地区范围,深化资源税改革。力争排污费改环境税改革试点尽快获批。还将研究建立江西地方金融控股公司、促进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的相互渗透。

  逐步实行阶梯水价 提高一线职工收入

  江西将稳妥推进电价改革,并推进水价改革,适时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鼓励、支持逐步试行居民阶梯水价,推进农业节水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申请开展碳排放和排污权交易试点研究探索工作。

  此外,还将统筹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分配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提高企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工资收入。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推行“五险统一征缴”模式,以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强征缴扩面。提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全面实行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

  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在教育体制改革方面,  江西今年将认真组织实施江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基础教育创新型人才培养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改革、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高等学校分类指导改革、支持民办教育持续发展改革、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改革、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区域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改革和地方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改革等十个方面的改革试点。

  此外,将深化基层医药卫生机构、公立医院及其相关领域改革,综合推进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基层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药品供应和基本药物网上采购等方面的改革。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的清理化解,年内争取完成70%的债务化解任务。进一步强化政府卫生投入责任,年底前,将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全面网上审批 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改制政策

  今年,江西将继续开展政府绩效管理,探索建立绩效考评结果问责机制,推进地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并将全面实施网上审批,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件,政府各部门必须100%利用全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最大限度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限。

  此外,将研究细划事业单位分类标准,研究制定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财政、资产管理、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职业年金、党建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探索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年度报告公开制度和登记管理核查制度。适时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深化户籍改革 符合条件农民工转为城镇居民

  江西今年将强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此外,大力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确保年底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任务。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努力使森林保险实现全覆盖。

  此外,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三房合一、租售并举”新模式。将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在设区市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设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职业年限要求)和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为条件,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以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条件,放宽户口迁移政策,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有序转为城镇居民。深入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改革,全面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强化居住证公共服务功能。

来源:大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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