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银监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5日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实施农村金融服务“三大工程”答记者问
【中国金融网北京专电】近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关于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实施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的指导意见》,引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启动实施“三大工程”。日前,银监会合作部负责人就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请简要介绍一下银监会出台“三大工程”的背景?
答: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发展紧密相联,与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破解农村金融难题是银行业监管部门和全体银行业金融机构艰巨而光荣的使命。银监会成立以来,始终把改善“三农”金融服务作为核心任务之一,创造性地实施了涉农贷款“两个不低于”的工作安排,并连续三年实现预定目标,确保了涉农信贷的持续增长;创造性地开展了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工作,让贫困落后地区的人民群众享受到了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的成果;创造性地推进农村金融机构体制机制改革,积极稳妥培育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营造了适度竞争、更富活力的农村金融市场;创造性地引领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研发了一大批适应农村经济特点、各具地方特色的金融产品,更好地满足了农民群众多元化和多层次的服务需求。总体看,通过近年来的改革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工作成效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与制约,我国农村金融发展仍然相对滞后,是我国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突出表现在农村金融服务水平还不能适应农村金融市场的新变化,不能满足广大农民群众金融服务的新需求。特别是在我国农村从单一信贷需求向结算、理财、代理等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转变;从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体的资金需求向扩大再生产、消费、教育等结构性资金需求转变;从简单柜台业务向银行卡、电话银行、ATM现代化服务需求转变;从单纯寻求金融服务向金融知识、金融产品、市场信息等综合化信息需求转变的背景下,金融服务能力与金融服务需求之间的差距存在扩大趋势。
为解决上述问题,银监会不断加大窗口指导和政策引导力度,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产品和服务方式的探索创新,形成了很多优秀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在全面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银监会对其中最具代表性、最具发展潜力、最具推广价值的创新做法进行了总结,决定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通过将这些实践行之有效的作法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在更高层面上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作用。
二、银监会实施“三大工程”主要想达到哪些政策目标?
答:“三大工程”的实施是继2006年调整放宽农村金融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2009年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均等化建设后,银监会在农村金融领域采取的又一项重大举措。根本目的就是要以强农富农惠农作为出发点,打造民心工程、惠民工程,让农民获得贷款更容易,办理业务更便捷,服务费用更优惠,像城里人一样享受现代金融服务。
一是切实加大支持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三化同步”发展的重要时期。扩大国内需求的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难点在农民。贯彻“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目标,必须切实加大对“三农”等薄弱领域的金融支持。实施“三大工程”,可以引领广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主动了解新趋势,主动掌握新变化,加大创新服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更好地支持农村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支持发挥“三农”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是切实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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