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5日
浙江在线06月25日讯“对于我们这样的融资性担保企业而言,这一政策,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大做强融资性担保业务,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信心。”昨天,绍兴市区一家担保公司在获知绍兴市出台关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新政时这样说。
近日,绍兴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机构的实施意见》,对于众多融资性担保公司而言,绍兴市出台的这个新政,意味着这一行业将迎来政策春天。
什么是融资性担保?这种担保指的是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业内人士说,发展融资担保业,不仅是解决担保难、贷款难、融资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改善社会信用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近10年的培育和发展,绍兴市融资性担保体系初步形成。
截至去年底,全市有34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金达28.96亿元,其中注册资金超过1亿元的有9家,担保余额75.81亿元,其中融资性贷款担保余额71.37亿元,中小企业担保户数3188家,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绍兴市的融资性担保行业与省内其他城市一样,仍处于起步和调整阶段,盈利能力不强,需要政府更多的关怀。”一家担保企业的有关人士说。
考虑到这一点,绍兴市将通过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比如说,对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且年担保总额达到注册资本3倍及以上、信用评级3B及以上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其担保总额的60%以上投向中小企业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同时按当年对中小企业担保净增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其中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担保部分,按当年担保净增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而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代偿的,按其实际损账情况分别给予补贴。对当年服务中小企业和“三农”融资业绩突出,经营规范、风险控制良好且考核优秀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则按企业年度地方财政贡献给予全额奖励。
除此之外,绍兴市还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依法通过多种渠道增资扩股或资产重组,进一步增强担保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担保公司组建各种形式的担保联盟,实现“抱团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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