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3日
6月21日,笔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日前下发《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 进一步推动创业促进就业的通知》,将对小额担保政策进行调整,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将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小微企业纳入政策覆盖范围。
通知规定,就业人员在3人以上50人以下,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纳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降低小额担保贷款反担保门槛,增加经济效益较好、有稳定收入企业员工信用反担保、创业人员联保互保、不动产抵押、有价证券质押等反担保方式,且反担保方式可联合使用。
同时,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限额。个人、妇女、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创业的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400万元。此外,对原来已扶持过的创业者和经济实体,可视其经营规模、带动就业人数、归还贷款、信用记录、贷款使用效益等情况进行再扶持。(袁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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