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犹县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9日
根据赣市府发〔2009〕37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赣市农办字〔2012〕8号《关于做好2012年赣州市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2012年我县计划定向培养一批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二、报名条件
1、学生自愿,身体健康,家长同意。
2、在校表现良好、品行端正,愿意从事乡镇农技事业、2012年中考成绩不低于当年县重点中学分数线100分的本县户口的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名额
2012年全县计划定向培养5名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为农学。
四、报名及录取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日至7月10日下午6:00前。
2、报名地点:县委农工部(县行政中心412室)。
3、报名须带材料:准考证、户口簿、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
(二)定向培养学生的录取
由县委农工部组织报名并协同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再由县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对象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遇同分情况,按中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总分高低进行录取。报名、录取情况将在上犹县政府网、上犹新农村建设网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经举报不符合条件的,核实后,取消录取资格,如遇缺额或被录取学生放弃其入学资格的情况将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录。
(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定向”学生录取后,由县委农工部、人社局和赣州农校及定向培养学生签订《定向培养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
五、定向生的培养
“三定向”学生由赣州农业学校负责培养,学制三年,学历层次为普通中专。“三定向”生在校就读农业类中专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赣州农校与相关农业大学采取联合办学方式的大专学历教育,取得大专学历。
六、定向生的就业
“三定向”生毕业时,需获得中专和大专毕业证书,由“赣州市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领导小组”根据当年下达的“三定向”招生计划名额,对“三定向”毕业生组织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考。按录用率不少于签订协议的90%的原则录用,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然后派遣到乡(镇)农技部门工作。未能毕业或公开招聘考试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被聘用的定向生应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不满五年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定向培养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七、工作流程
时 间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5月份 |
制定当年年度计划经县政府审核后上报市政府(市农办)备案 |
县委农工部 |
6月上旬 |
县委农工部向全县公布定向培养政策,应届初中毕业生咨询相关政策 |
县委农工部、县应届初中毕业生 |
中考后(6月20日—7月15日 |
县委农工部组织生源,择优录用,录取生在全县公示 |
县委农工部 |
7月15日 |
县委农工部将预录的“三定向”生名单经县政府审定后送赣州农业学校 |
赣州农业学校 |
重点高中录取前(7月24日) |
按各县审核预录名单到省中招办办理正式手续 |
赣州农业学校 |
“三定向”录取后 |
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
县农办、县人社局、赣州农业学校、“三定向”生 |
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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