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人身险销售资质清查大限将至 若无整改将受重罚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1日

    人身险市场的销售误导备受诟病,加强销售人员管理刻不容缓。北京保监局曾发文要求各人身险公司通过信息系统来加强销售人员资质管理,于5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改造工作,并于6月15日将如实上报,接受抽查。

    据了解,今年3月初北京保监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地区人身保险业务销售资质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销售资质的管理,各保险公司要完善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将销售人员信息纳入系统管理。

    销售人员信息应至少包括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的姓名和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合作代理机构销售人员的姓名和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及其所属代理机构名称等信息。保险公司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对销售人员资质信息进行校验的功能,对于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或从业资格证书过期的销售人员,核心业务系统应自动予以控制,不予出单。

    同时,北京保监局对代理机构的资质也提出了相关的要求。例如,各保险公司相关管理信息系统应具备对代理机构资质信息进行校验的功能,对于未取得保险监管部门核发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代理机构,核心业务系统应自动予以控制,不予出单。这样,就可以杜绝一些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收取保费而相关保单信息没有进入保险公司的单证系统,从而避免投保客户利益受损。

    一旦在6月15日后,有人身险公司对信息系统没有整改,若在抽查过程被查出,北京保监局将进行重罚。

分享:

来源:北京商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金共赢(赣州)传媒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金资讯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