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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参与热情高涨 村镇银行有望遍地开花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作者:曹蓓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今年年初,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共有村镇银行726家,当年新增269家

    在小企业刚刚闻到春天的气息后,村镇银行也有望迎来盛夏的果实。

    银监会近日出台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很多民间资本对村镇银行都有很大的兴趣,事实也证明,如果做得好的话,村镇银行会有很好的前景,也会带来很好的收益”,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民资进入村镇银行渐行渐近

    《实施意见》指出,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与其他资本遵守同等条件,支持符合银行业行政许可规章相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良好,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的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此前,早在2006年12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内容就包括:放开准入资本范围;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新设主要为当地农户提供金融服务的村镇银行;调低注册资本,取消营运资金限制;调整投资人资格,放宽境内投资人持股比例。放宽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

    该《意见》指出,村镇银行应采取发起方式设立,且应有1家以上(含1家)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适度提高境内投资人入股农村地区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持股比例。其中,单一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0%,单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单一其他非银行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任何单位或个人持有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总额5%以上的,应当事先经监管机构批准。

    此次的《实施意见》颁布,让民资进入村镇银行又向前迈了一步。

    然而就在前不久,曾有消息称,深圳银监局的《深圳村镇银行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讨论稿)显示,深圳将禁止“三资企业”、私募基金、产业基金、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国家限控行业企业等入股村镇银行。该讨论稿称,多个限制条款也比银监会的规定更严格。该意见明确,拟设村镇银行注册资本原则上不低于2亿人民币,最大股东必须为银行,持股比例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30%。

    与之截然不同的消息来自温州,近日有消息称,温州瑞安市华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成村镇银行已获批,成为全国改制首例。虽然此消息未经证实,但是温州对民间资本参与的态度,明显与深圳有着方向性的不同。

    5月21日,温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30条《关于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保护民间资金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或改制,维护民间资本发起或参股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的正当投资经营权益。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支持适当突破新型金融组织自然人参股比例,放宽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等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治理结构好、风险防护能力强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但是,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发起和设立村镇银行仍然必须为商业银行。

    风险,是民资进入的最大顾虑。

    “确实是风险更高,但是不能因为高风险就止步不前,创新不能因噎废食”,郭田勇说。

    郭田勇认为,为了规避风险,民间资本进入银行可以提高门槛,但是不能以风险大、门槛高为由不开放,而应当给出明确的准入标准。

    村镇银行有望“遍地开花”

    2007年3月1日,我国首批村镇银行挂牌开业,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吉林东丰诚信村镇银行、吉林磐石融丰村镇银行正式挂牌开业。除普通银行业务外,村镇银行就主要开展小额农户贷款等业务,首批村镇银行在全国6个省份进行试点。

    2009年7月,中国银监会发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下称《安排》),计划到2011年末,全国完成1027家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

    而今年年初,银监会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共有村镇银行726家,当年新增269家。

    2011年7月,银监会下发《关于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村镇银行组建核准方式,完善村镇银行挂钩政策,引导和鼓励主发起行批量化发起设立村镇银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西部地区和欠发达县域的农村金融服务。

    虽然上千家村镇银行的目标没有实现,但是批量化设立的趋势非常明确。

    大行、城商行态度各不同

    “村镇银行的发展本身带有一定的社会福利和扶持三农经济的政策含义,所以应该要求一些大型商业国有银行承担起这部分社会责任。”业内人士认为。

    但是大行发起村镇银行的步伐却并不是那么快。

    公开信息显示,与中小银行尤其是热衷于通过设立村镇银行实现跨区域经营的城商行和农商行相比,国有大行设立村镇银行的步伐较为缓慢,截至2011年末,农行、工行和交行仅分别设立4、2、3家。中行和建行相对较多,截至2011年末,分别为18家和16家。

    “大行在各地都有支行,再参建村镇银行的欲望就没有那么强烈了,必要性也没有那么大。现在最主要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的主体是城商行。村镇银行的前景和盈利都是很好的,因此会吸引更多的小行和民间资本”,郭田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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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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