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州晚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记者5月30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发布的行业标准《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于6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要求登簿、审核、质量管理岗位工作应由登记官担任,以有效预防违规办证的风险。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已对照《规程》的规定和要求,科学设立登记岗位,鼓励支持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登记官考试;成立房屋登记审核委员会,对房屋登记中重大疑难事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会审;完善登记工作流程,在受理岗位增加身份证识别仪、摄像机等防伪拍照设备,对申请人进行拍照摄像,以防止当事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来骗取房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