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导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
因没有被列入温州“金改”十二条而广受社会关注的二次抵押日前终于在温州破冰。5月23日,建行温州分行和浙江中安担保集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温州首单房产顺位抵押登记完成。通过顺位抵押登记,温州一家家居用品公司获得了银行贷款之外剩余房产价值100万元的贷款。
据了解,浙江中安担保集团与建行合作完成的顺位抵押业务第一单,是温州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的房产顺位抵押登记项目。该公司以一幢面积189.47平方米的个人住宅为抵押,评估价472万元,其中评估价的70%计330万元在建行贷款,该抵押物剩余价值100多万元,顺位在浙江中兴担保有限公司作二次抵押,并在温州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顺位抵押权登记,使该公司在建行顺利拿到了评估价100%银行贷款。而办理该笔二次抵押贷款利率与第一次抵押物贷款利率相同。
此前,用房产抵押获得银行贷款,最多只能贷到房产价值的70%。
温州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解释说,二次抵押贷款主要集中在房产和汽车。比如某人有套房子,第一次评估价200万元,一次贷款银行按7折计算,从银行贷款140万元,资产还剩余60万元。当抵押人就该房产剩下的60万元进行二次抵押以获得贷款时,需要到房管所做一个二次抵押担保。但房管局往往嫌麻烦,以银行在一次担保上注明的 “此房已经做抵押贷款”为借口,拒绝做二次抵押担保。
“二次抵押贷款在美国等西方一些金融业发达的国家是很常用的,优势就是能够提供更多的融资,在社会上释放出更多的资金。”周德文表示。
而温州市在今年的3月29日,就出台了 《加强房地产等财产抵(质)押登记管理工作补充规定》,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办理顺位抵押登记: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应支持抵押人利用抵押物剩余价值向融资性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允许融资性担保机构作为顺位在后的抵押权人办理抵押登记。
浙江中安担保集团董事长谭建国介绍说,目前已经有很多企业在中安进行登记,希望能迅速开展此项业务,而这些企业多集中在中小微企业。
二次抵押首单“破冰”后,温州一家担保公司的负责人就表示,二次抵押解决的不仅是企业融资的问题,还能降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风险问题。去年温州民间借贷风波之后,企业破产、跑路现象增多,由于此前并没有房产顺位抵押登记,房产从银行贷款,一般都全额登记在银行名下,担保机构依据合同偿还担保贷款,但债权无法得到优先受偿,因此担保机构的不良率出现大幅攀升。新规定出台之后,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就有了一定的保障。(记者 马克强 编辑 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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