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银监会颁布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特别强调除特殊情形外,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此举将有效防范个人通过消费贷款方式取得现金后,投入房市,以获得变向房贷。
记者从沪上各大银行了解到,目前上海个人消费贷款在申请人资格的审核上要求更加严格,同时对于贷款发放后的去向,给予高度关注和追踪。据上海工行、光大、中信银行 介绍,目前消费贷款对于申请的人资质和信用记录等相关内容,经办人会进行更加全面的审查,特别是其收入以及其他相应房贷情况会有一个详细的审查过程,以确定是否符合发放条件。
在各家银行从严发放二、三套房贷后,有中介公司声称可以通过消费贷款的方式变相取得房贷,而且消费贷款的利率还能低于第三套房贷利率。
对此,银监会颁布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中,特别强调除特殊情形外,个人贷款资金应当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即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并要求贷款人应在贷款资金发放前审核借款人相关交易资料和凭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在支付后做好有关细节的认定记录。
上海市银监局提醒市民,目前沪上各家商业银行严格执行各项房贷政策,不可能有任何变通渠道,购房者不要轻信各类中介提供的所谓房贷便利通道,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