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城市试点名单确定,最后通过审批的是28个,其中二三线城市居多,而上海、深圳等高房价城市并没有入围,被誉为出台了最严厉调控细则的高房价城市——北京此次则得以入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昨日发布的新闻稿,试点城市还包括:天津、重庆、唐山、运城、包头、大连、长春、哈尔滨、无锡、杭州、宁波、淮南、青岛、济南、福州、厦门、洛阳、武汉、长沙、儋州、攀枝花、昆明、西安、兰州、西宁、银川和乌鲁木齐。
上述新闻稿称,133个经济适应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同时被列为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
上述两项试点的贷款额度约493亿元。
近日,住建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审计署和银监会已联合发出《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项目贷款必须定向用于试点项目,严禁挪作他用。经济适用住房和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必须全额收回。
另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应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规定,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应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利用项目贷款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必须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同等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
住建部等部门同时部署了一系列“监控”动作:一是编制了项目贷款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项目贷款业务规范,还将出台会计核算管理办法。二是建设了项目贷款业务运行平台和运行监管系统,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实时监管和异常干预。三是试行住房公积金督察员制度,目前将重点对试点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试点项目建设开展督察。
“保证建设合规的保障性住房给合适的保障对象。”新闻稿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