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华网江西频道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新华网江西频道5月16日电 昨日,江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相关消息,据介绍,今年5月江西省17个试点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必须要吃上营养餐,涉及学生97.55万人。对于国家试点县以外的地区,鼓励财力较好、条件成熟的设区市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展地方试点。
据介绍,17个试点县(市)分别是:乐安、莲花、井冈山、永新、万安、遂川、赣县、上犹、安远、宁都、于都、兴国、会昌、寻乌、石城、瑞金、南康,享受营养计划的学生共计97.55万人,占17个试点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的76.7%。
目前,江西省已安排下达营养计划首批共55天专项资金1.6亿元,要求试点县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价值相等的营养膳食。
根据江西省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国家将为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同时,提高全省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4元、初中5元,全年按学生在校时间250天计算。据了解,试点县供餐主要采取4种模式,即:学校食堂供餐、企业供餐、家庭托餐以及其他形式的供餐。
为做好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江西省要求在政府层面建立起省、市、县三级责任体系,在学校层面把责任体系建到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要把食品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坚决防止营养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并杜绝挪用挤占。
对于国家试点县以外的地区,江西鼓励财力较好、条件成熟的设区市于2012年秋季学期开展地方试点。从2013年开始,争取以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地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