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6日
新快报讯 中国证监会近期向银监会建议,允许证券公司向商业银行贷款,助力券商扩展业务。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透露,这项建议早在3月份即提出,其时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后拜访各个部委,寻求各方面对证券行业的支持。该知情人士称,在拜访银监会的过程中,证监会方面提出券商可向商业银行贷款的建议。
一位证券行业资深人士分析指出,证券行业的商业模式正在向资本中介回归,而直接融资的标准又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允许间接融资很有必要。
而上述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亦表示,商业银行贷款不对券商开放没有依据,券商也是合法存在的企业,获取贷款是企业的基本经济权利。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证券公司可以通过银行间市场融资,亦可通过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次级贷、同业拆借等方式进行融资。同时,根据2007年8月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出台的规定,证券公司目前可以通过股票质押的方式寻求商业银行放贷,可以质押的股票是指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
此次证监会建议放开股标质押以外的其他正常贷款通道,包括各种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