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赣州政经 >> 正文内容

我市11县(市)纳入全国定向招生范围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4日

    日前,记者从全省2012年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获悉,“十二五”期间,国务院确定的21个省(区、市)的680个贫困县,每年将有约1万名学生成为“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受益者,以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的方式进入大学。2012年国家扶贫定向招生专项计划1.2万名,其中本科1万名、专科2000名。我省有17个贫困县被列入该项计划,其中,我市被列入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赣县、南康、安远、上犹、兴国、宁都、于都、瑞金、会昌、寻乌、石城等11个县(市)的3万余名考生可以享受此优待。

  据悉,专项计划将以第一批本科招生计划为主,由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承担培养任务的高校,根据贫困地区特别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农林、水利、师范、医学以及其他适农、涉农等贫困地区急需专业为主招生;国家按贫困地区生源比例和专业需求等因素,安排各省计划数量。

  具有贫困地区户籍和当地高中3年学籍、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志愿。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计划在本科提前批次结束后、第一批本科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此外,为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家乡、为贫困地区建设发挥作用,专项计划也作出一些政策设计:如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区;专项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转学,不转专业,与其他学生同等享受奖助学金政策;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连仕超 记者刘荣松 特约记者陈小兵)

分享: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