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粟勤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期盼已久的温州金融改革终于拉开帷幕。这次金融综合试点是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和经营困难,特别是温州部分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对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背景下出台的。正如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所言,温州金融综合改革的要点和重点在于“减少管制、支持创新、鼓励民营、服务基层、支持实体经济、配套协调、安全稳定”。改革的12条主要任务涵盖了金融市场化改革的很多方面。尽管尚未出台实施细则,但从温州“两多和两难”(中小企业数量多、民间资金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投资难)的现实情况出发,12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和投资难问题。鉴于我国其他很多地方也存在类似的问题,改革将为解决我国金融体制明显滞后于实体经济发展探索出一条成功之路。然而,改革要取得实质性的成果,必须从思想上对以下几个问题有清醒的认识。
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现代银行业发挥怎样的作用
对于现代银行业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的作用,我国一直存在较大的争议。有人从中小企业风险高的特征以及我国银行难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这一事实出发,断定中小企业不是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这一结论过于武断。从世界其他国家的情况来看,即使在证券市场最发达的美国,2010年小企业的外部融资中,风险投资、天使资本等仅占10%左右,而银行贷款的占比最高,超过了40%。2011年欧洲中央银行对欧元区中小企业的问卷调查也得到了同样的结论。世界银行对全球48个发达与发展中国家的调查显示,银行贷款占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比例最高,平均接近50%,远远超过外部股权、商业信贷、政府开发贷款和非正规融资等其他渠道。对48国近3000家中小企业外部融资模式的实证研究证实:金融业越发达、银行市场竞争越充分、产权制度越健全,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的比例越高,其中银行贷款的比例越高,非正规融资的比例就越低。
近年来,在银监会多项政策的激励下,我国各类商业银行开始将中小企业银行业务纳入战略规划中,并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投入。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1年末,全国小企业贷款余额达10.8万亿元,约占全部贷款余额的19.6%;增速连续三年超过企业贷款。而中小企业依然面临融资难,这主要是因为我国小企业融资需求绝大部分在100万到500万元以下,而这类贷款的供给明显不足从而造成贷款供求结构的不匹配。一方面,国有银行的贷款对象大都集中于中型客户,单户贷款规模偏大。例如,2011年工商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593亿元,客户85324户;建设银行小企业贷款余额9137.58亿元,客户72091户;农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752.19亿元,客户45265户。仅从贷款余额来计算,平均每个客户都超过了1000万元。另一方面,以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地方性银行数量不足,加之贷款规模的限制,使得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未得到满足。
因此,充分发挥现代银行业在中小企业外部融资主渠道的作用需要促进中小银行的发展,并改善它们的经营环境;同时,通过市场竞争推动大型银行的服务对象从大中型客户向小微型客户延伸。
小贷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何定位
除了商业银行外,建立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多层次融资体系,对于解决小微企业的融资困境也是至关重要的。中小企业差异性很大,银行贷款难以满足所有中小企业的融资需要,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可以起到拾遗补缺的作用。在美国,金融公司是小企业第二大贷款的提供者,2010年所发放的贷款占小企业外部融资的30%,仅次于银行贷款。美联储对小企业金融行为的调查显示,金融公司为小企业提供了49.36%的汽车贷款和28.87%的设备贷款,占比高于其他任何金融机构。与银行相比,金融公司的客户风险更高、信誉更差,但未来发展潜力也更大。正是靠着与银行不同的市场定位和差异化竞争,金融公司才得以生存并与银行和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一起形成了多层次、广覆盖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
在我国,服务于中小企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非常落后。截至2011年底,全国的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一共只有36家(包括汽车金融公司14家、消费金融公司4家和金融租赁公司18家),且客户对象并非都是中小企业。只存不贷的小额贷款公司虽已发展到了4000多家,但发展中面临资金渠道来源单一、风险控制薄弱等种种问题。此次温州金融改革进一步强调地方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职责,温州也提出深化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分批公开招投标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实现中心镇和功能区全覆盖的方案。这说明人们对小额贷款公司重要性的认识有所提高。但在小额贷款公司是否应该转制为村镇银行的问题上仍然存在争议,这反映出各方对小额贷款公司如何定位未形成一致的看法。尽管最初中央在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意见中要求以服务“三农”为主,但直到现在,所有的小额贷款公司都集中在集镇、城市,且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对象与中小银行的服务对象相比没有多少差异。
因此,温州金融改革试点应该首先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市场定位,是发展另一种类型的“小银行”,还是成为与银行不同的金融机构来弥补银行无法照顾到的中小企业客户?在市场定位明确以后,再出台相配套的政策支持和相应的监管细则也就不难了。
除了阳光化外,民间融资还需要怎样的平台
正式将民间金融纳入主流的融资制度体系,提出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是此次温州金融改革的一大亮点,它标志着民间金融的阳光化之路正式启动。
但除了阳光化外,民间融资更需要开放、公平和有序的竞争平台。开放意味着民间资金能够进入正规金融机构,公平意味着可以获得与国有出资人平等的竞争地位,有序意味着不仅能够进入,而且还能够在经营失败时退出,而不至于对整个金融业和实体经济造成冲击。温州金融改革提出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和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在开放民间资金进入地方性金融机构的准入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但离给予民间资金以公平和有序的竞争平台还有距离。更多的是监管层对金融市场稳定的担心。在我国社会信用环境、产权制度和金融监管尚不健全的背景下,这种担心并非多余。
因此,给民间融资开放、公平和有序的竞争平台需要完善社会信用和产权制度,营造一个人人守约、违约者受罚的社会环境。同时,应尽快研究中小金融机构(包括村镇银行、小贷公司等)的市场退出机制,制定金融机构的破产转型条例。只有疏通了市场退出通道,市场的进入才会畅通;只有完善了金融监管,才能够为包括民间资金在内的所有参与者提供开放、公平和有序的竞争平台。
(作者单位: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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