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
本报讯(记者张玉珍)4月27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工程的顺利实施,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委、省环保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江西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
据悉,申报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必须建立了研究开发机构,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拥有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或产品;主要节能减排指标,如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对经认定的示范企业,我省将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上门服务,帮助解决科技创新中的技术难题,并在省级科技项目立项,专利申请与资助,国家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国家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的推荐上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同时,将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成果优先推荐列入国家重大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国家先进污染防治示范技术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