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从5月1日起,我省按国家发改委要求调整53种患者经常用到的消化类药品价格,这次药价调整平均降幅在17%。降价当日,南昌市多数公立医院和大型药店均及时调整价格。遇有拒不执行降价的情况,市民可向物价部门举报。
这次调整的药品,共有53个品种300余个消化类药品限定最高零售价。按调价要求,2012年5月1日起,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均不能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调整后的价格,单独定价药品和统一定价药品分别按照《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和《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两个规定执行。记者注意到,《单独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中涉及瑞巴派特、替普瑞酮、西咪替丁、奥美拉唑等60个品种,《统一定价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中涉及286个品种。“这些药当中,尤其以奥美拉唑降价的意义大,它常用于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是市民最常用的药品之一。”南昌市第一医院消化科主任付唆林说,消化类药品多是病人前来医院看病后,由医生按照病情开药。
记者从省药品招标采购办了解到,自5月1日起,西咪替丁注射剂由12.2元降为8.7元,奥美拉唑由122元降为100元,格拉司琼由69.4元降为53.9元。此外,进入我省公立医院采购目录的中标药品的价格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原来中标零售价为108.32元的哈尔滨三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酸托烷司琼葡萄糖注射液,5月1日起中标零售价调整为102.00元。这次调整消化类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17%,其中,降幅最高的更是达22%。1日上午,记者走访省城叠山路、阳明路和红谷滩的多家药店,药店相关人员均表示已调整了药品价格,1日起按调整后的药价出售。随后,记者采访了省城多家大型公立医院的负责人,他们也都表示“自5月1日零时就调整了药品价格”。
但是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对此次药品降价反应一般。有市民表示,国家频繁出台政策降低药价,出发点是好的,但效果似乎不明显。正在红谷滩天虹商场买药的市民黎先生表示,降价虽然好,但感觉降价总能被药品厂家化解。“经常买的药,价格变化不大,去医院看病,还是动不动几百元。”黎先生说。
针对这些担心,我省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价格……按最小剂量单位公布最高零售限价的药品同剂型其他包装数量规格,如小容量注射液、颗粒剂、口服溶液、干混悬剂等剂型零售包装内容2支及以上的,按公布的最小剂量单位价格乘以实际包装数量计算零售价格。
根据我省的统一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照常生产经营和使用降价药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对不执行药品降价规定的,要依法严肃查处。5月1日起,消费者若遇到药店医院等拒不执行降价新规的情况,可拨打12358进行举报投诉。(记者张绪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