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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征集旅游形象标识、摄影文学作品新闻

来源:网易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赣州征集旅游形象标识、摄影文学作品新闻

华铁传媒董事长、总裁路立明与赣州市旅游局党组书记李诒芸局长签署合作协议
 

    4月27日上午,“赣州号”旅游专列启动仪式暨百万巨奖征集赣州旅游形象标识、摄影文学作品新闻发布会在北京新闻大厦酒店隆重举办,宣告正式启动赣州在北京至深圳(K105/K106)列车上进行“赣州号” 旅游专列广告投放、面向全国百万巨奖公开征集赣州旅游形象标识及摄影文学作品等活动。这是赣州为适应旅游业发展新形势、打造旅游品牌、塑造旅游品质城市,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促进旅游转型跨越的又一重要举措。同时,赣州旅游将以此为契机,展开在电视新闻、网络媒体、流动平台等方面的旅游广告攻势,积极开展一系列旅游宣传营销和节庆节事活动,让全国乃至全世界更多的人了解赣州、认识赣州、喜欢赣州、走进赣州。

    近年来,赣州旅游业发展迅猛,不断开拓境内外旅游客源市场,并借助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契机,加快推进赣州建设全国著名的红色生态旅游目的地、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旅游中心和粤港澳、闽台地区休闲养生后花园步伐,呈现出新形象、新作为、新气势,精心打造红色经典体验之旅、共和国摇篮之旅、江南宋城之旅、八景文化溯源之旅、客家风情之旅、世界橙乡之旅、世界钨都之旅、稀土王国之旅、生态家园体验之旅、堪舆文化之旅、攀岩健身之旅、温泉度假之旅等多条旅游精品线路。

    此次新闻发布会由赣州市旅游局、华铁传媒主办,乐途旅游网协办,有70多家中央及驻京地方新闻媒体、50多家北京旅行社参加了此次发布会。会上,赣州市旅游局局长李诒芸作了精彩的致辞,副局长罗沪京就百万巨奖征集赣州旅游形象标识及摄影文学作品活动作了新闻发布。

    百万巨奖征集赣州旅游形象标识及摄影文学作品活动详情:

 

    (一)征集内容

    赣州旅游形象标识(形象LOGO)及摄影文学作品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止(以作品成功上传至指定网站页面或邮箱时间为准)

    (三)作品要求

    1、旅游形象标识要充分体现赣州深厚的文化底蕴及特色旅游资源,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易识别、易记忆、易传播。

    2、摄影文学作品的创作要与赣州历史文化和全市各类旅游景区(点)资源特色相呼应,充分反映赣州市历史、人物、特色文化、风土人情、风光景物等特点。文学作品包括诗歌、赋、散文、对联、歌曲、剧本和小说等体裁。

    3、作品要求具有号召力、感染力、震撼力及视觉冲击力。

    4、投稿人提交的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或未发表过的作品。

    (四)作品投稿及评选

    乐途旅游网(www.lotour.com)为本次活动指定官方网站,赣州市旅游局将在乐途旅游网设立活动专题,发布详细稿件要求,开通稿件上传通道及投票通道。投稿者登陆网站专题,按照相关要求直接将作品上传至网页进行展示(或者发送至电子邮箱gzzj@lotour.com,由工作人员代为上传),作品也将同步在赣州市旅游局官方网站(www.gzlyw.com.cn)展示。

    作品提交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7月30日(之后不再接受网友提交)

    初评时间: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9日

    作品投票时间: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31日

    终审及公布奖项时间:2012年9月

    截止投稿后,赣州市旅游局将委托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遴选出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进行网络展示及网络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情况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各奖项并予以公布。

    为感谢网民参与投票,赣州市旅游局还将在投票的网民中评选及抽取幸运网民,颁发奖品。

    五个奖项:
 

    特等奖(各1个)

    1、赣州旅游形象标识:30万元人民币;

    2、摄影文学作品:30万元人民币。

    一等奖(各1个)

    1、赣州旅游形象标识:8万元人民币;

    2、摄影作品:6万元人民币;

    3、文学作品:6万元人民币。

    二等奖(各3个)

    1、摄影作品:1万元人民币;

    2、文学作品:1万元人民币。

    三等奖(各5个)

    1、摄影作品:3000元人民币;

    2、文学作品:3000元人民币。

    入围奖(初评入围作品)

    1、旅游形象标识(10个):3000元;

    2、摄影作品(30-100个):1000元人民币;

    3、文学作品(30-100个):1000元人民币。

    (注:获得一至四类奖项的作品不重复享受入围奖奖金,同时,奖金所涉及相关的税费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六)其他事项

    1、上传旅游形象标识设计需附创意说明。入围的旅游形象标识作品,作者需在公布入围名单后一周内提供JPG及CDR格式图片各一份并附坐标图。

    2、摄影作品需标注作品名称,不得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不允许在图片上添加任何形式的边框(描边除外,描边宽度不大于2像素)。上传的摄影作品应制作成长边不大于1000像素,文件量不大于300K,分辨率为72dpi的JPG图片文件进行上传。入围的摄影作品,作者需在公布入围名单一周内提供作品大文件,要求长边不小于3500像素,JPG文件量不小于4M(不允许插值)。

    3、投稿人提交作品时须填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电话等。

    4、获奖作者需提交作品原创声明并承诺同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具体要求见网站公告)。

    5、活动咨询电话:赣州市旅游局市场开发科:0797-8398862。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赣州市旅游局。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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