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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卡催款岂能采取“软暴力”

来源:千龙网    作者:吴江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08日

  近期,北京东城法院受理的涉及银行信用卡纠纷案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如信用卡催收采取“软暴力”手段,催收电话过于频繁;信用卡催收人员在催收中存在威胁、恐吓、骚扰持卡人的情况;信用卡催收还采用不规范方式向持卡人的联系人施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7月7日《京华时报》)

  信用卡从来不是“免费的午餐”,而不过是银行与客户之间的一纸契约,照此约定,银行有为客户提供预先支付服务的义务,但客户也有按期还款的责任。既然银行并非慈善机构,假如持有信用卡的客户一方透支不还,违反约定在先,按照契约,银行“催债讨要”不过是在伸张自身权益罢了。

  然而,尽管欠钱一方并不在理,但假如银行的透支服务不幸遇上了“老赖”,或者透支者的确入不敷出,无力偿债,“催债”这事,其实并非易事。不过,当银行信用卡催收竟然用上了“软暴力”,甚至以威胁、恐吓、骚扰持卡人及其联系人的方式催收欠款,恐怕并不能因为“债主”身份,便天经地义。

  当然,银行方面可能也会喊冤,并辩称已经尽到了催收还款的提醒义务,而且催债也是外包给了正规的讨债公司,不仅仁至义尽,“暴力”讨债似乎也与银行无关。然而,问题在于,即便暴力并非直接来自银行,但这好比“雇凶杀人”并不能免于谋杀罪,外包出去的“软暴力催债”,债主也同样不能免责。某种程度上,客户欠钱固然不妥,但“暴力催债”只能是错上加错,其对公民权益的侵犯,对于社会秩序的扰乱,恐怕更在“信用卡欠债”之上。

  不仅如此,推销信用卡时来者不拒,甚至使出百般解数来拉拢客户,并鼓励客户透支,等到客户还款出现了问题,则立马由“笑脸相迎”变成“暴力威逼”,如此银行版“变脸”,还真是让人大开眼界。某种程度上,信用卡欠款纠纷又何尝不是银行缺乏风险控制的信用卡推广策略造成的呢?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吴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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